序号:18271 | 姓名:guest | 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问题状态: | 提交时间:2018/6/16 | 答复时间:2018/7/2 |
主题:旅游公司拖欠工资 | ||
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女儿在烟台火车站出站口附近的一个旅游公司上班一个月,因为有事辞职!旅游公司经理不给结算工资,说干不够一年不给工资,这样合法吗?,要是想要工资需要怎样去做,我们等着领导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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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您好,您可以持用人单位企业登记信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持调解中心出具的《调解终结书》、用人单位企业信息、身份证到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对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者到劳动监察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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